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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案例
律師費雖尚未實際支付但系必然損失,義務人亦應予以賠償原告雖尚未實際支付律師費,但是,律師事務所已委派律師參加該原告作為委托人的訴訟活動,且已向其開具律師費發票,故該原告依法負有依照《委托代理合同》的約定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的合同義務。換言之,該律師費屬于原告必然發生的損失,僅是依據合同約定,該等律師費的付款時間尚未屆至。故法院判決認定義務人應向原告賠償律師費損失符合案件實際情況,處理結果并無不當。
提起確認之訴需具有確認利益,需為原告的權利或權利狀況面臨現存的不確定風險對于確認之訴,除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起訴的一般條件之外,還應符合確認之訴的特別訴訟要件,即提起確認之訴需要具有確認利益,需為原告的權利或權利狀況面臨現存的不確定風險,具有提起確認之訴消除風險的必要,當事人之間對于權利及法律關系的爭議可以通過提起確認之訴得以解決。
盈科律師代理的《梅花烙》維權案瓊瑤終審勝訴本案所涉法律問題與爭議焦點幾乎涵蓋了數十年來國內著作權領域的主要前沿問題,一審及二審判決,人民法院根據查明事實、原被告作品侵權比對情況,基于法律規定及詳實的司法論證(一審判決書長達90頁,二審判決書長達101頁),對文學及影視作品的著作權權屬、侵權、責任承擔等做出了詳實、縝密的司法認定。判決結果充分彰顯了司法對著作權權利的認可和保護,本案可稱國內著作權司法保護發展歷程中的標桿與典范!
賈**民間借貸糾紛民事訴訟案件一審法院采納了我方的部分代理意見,最終認為擔保人具有擔保資格,明知劉**掛靠林州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又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因此判決擔保人支付出借人賈**借款本金,并自款項出借之日起,按照月利率2%計算利息至全部償付之日止。一審判決后,擔保人不服,提出上訴,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在審理中。
公有房屋共同承租進行房改后權益的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2000元,由被告劉某承擔232元,由原告劉某2承擔1768元;鑒定費4500元,由被告劉某承擔522元,由原告劉某2承擔3978元(原告已預交,由被告直原告)。
違反民主議定原則而簽訂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無效案勝訴一、二審法院均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確認雙方之間簽訂的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無效。原告XX村委會在判決生效后,向當地房產管理部門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糾紛申請進行裁決,要求拆遷人進行實物安置補償,已獲得了房產管理部門的支持。由于房價上漲等因素的影響,原告XX村委會獲得了約2億元的補償數額。
姚某民間借貸糾紛再審案勝訴(廣東高院判決撤銷廣州中院判決,最高法院裁定維持廣東高院判決)廣東高院審理結果姚某的再審申請提交后,經工作,廣東高院裁定提審此案,經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判決:撤銷廣州市中院的終審判決和再審判決,維持原一審判決。最高法院審理結果黃某對廣東高院再審判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最高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黃某的申請再審理由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裁定駁回黃某的再審申請。
北京某廠行使代位權糾紛再審案勝訴(裁定撤銷原一、二審判決,發回重審)最高人民法院經提審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裁定如下:(一)撤銷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沈中民三初字第XX號民事判決及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2009)遼民二終字第XXX號民事判決;(二)本案發回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
浙江某機電股份公司買賣合同糾紛駁回再審申請案勝訴(駁回對方的再審申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經濟糾紛案件當事人向受訴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期限問題的批復》第4條:法院對案件作出的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如果當事人對駁回管轄權異議的裁定和判決一并申訴的,法院經過復查,發現管轄權雖有錯誤,但判決正確的,應當不再變動。
雍某某與房地產開發公司等其他合同糾紛案勝訴(指令北京市高院再審)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是合作開發,申請人擔任B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董事長,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此前被申請人A公司不同意轉讓的理由之一就是物業管理混亂,申請人雍某某的義務沒有完成,所以不能分配。因此申請人雍某某以B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聘請萬馬公司來做物業管理,使物業管理趨于正常,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合作協議中申請人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谶@二個協議履行完畢,這個項目中申請人的義務也就基本履行完畢,申請人可以要求分配50%利益,也可以將其的應得利益轉讓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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