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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合伙企業專欄簡介

私營合伙企業

  • 合伙協議約定轉讓合伙份額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如部分合伙人不同意轉讓,則合伙份額轉讓協議不生效
    日期:2022-06-15 點擊:60次

    合伙協議約定轉讓合伙份額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如部分合伙人不同意轉讓,則合伙份額轉讓協議不生效

  • 沒有退伙結算或合伙解散清算的情況下,合伙人其無權要求合伙企業向其返還出資
    日期:2022-06-15 點擊:64次

    沒有退伙結算或合伙解散清算的情況下,合伙人其無權要求合伙企業向其返還出資合伙人意圖就其出資受損主張權利,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其無權要求其他合伙人對其承擔責任;在沒有退伙結算或合伙解散清算的情況下,其無權要求合伙企業向其返還出資;同時,其不是合伙債務人的債權人,亦無權要求該債務人直接對其承擔責任。

  • 民營企業常見法律風險防控178條(一)
    日期:2022-03-17 點擊:26次

    民營企業常見法律風險防控178條(一)目前我國民營企業組織形式可分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的企業組織形式,出資人承擔的法律風險和責任不同,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

  • 民營企業常見法律風險防控178條(二)
    日期:2022-03-17 點擊:47次

    民營企業常見法律風險防控178條(二)承包企業以出借資質、允許掛靠、違法分包或轉包等方式將合同義務轉移給不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施工,并以管理費等形式從中獲利的,在訴訟中其獲利應予以收繳;上述情形導致合同無效,但是承包企業仍應因其違法分包或轉包行為,向下游承包方承擔支付工程款的責任。

  • 民營企業常見法律風險防控178條(三)
    日期:2022-03-17 點擊:48次

    民營企業常見法律風險防控178條(三)民營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市場經濟活動的重要參與者。改革開放以來,民營企業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促進民營企業健康有序發展對于整個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結合審判實踐,歸納總結了民營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當注意的常見法律風險問題,以幫助民營企業有效防控法律風險。

  • 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對賭條款有效
    日期:2021-03-25 點擊:221次

    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對賭條款有效本案各方當事人簽訂的《合伙協議》、《投資協議》、《補充協議》、《轉讓合同》、《保證合同》,均系各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法有效。被告認為《轉讓合同》中收購條款為保底條款應為無效,故被告不承擔支付收購價款、違約金及律師費的義務。對此,本院認為,該《轉讓合同》與整個投資行為及相關系列協議密不可分,從內容看主要是在觸發一定條件原告退出投資的約定,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相關條款并非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以及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無效之情形,故被告丁公司該抗辯意見與本案事實不符,有違商事合同應遵守的誠信原則,本院不予采信。

  • 合伙人之間合伙財產份額轉讓特約的效力和履行
    日期:2021-01-26 點擊:215次

    合伙人之間合伙財產份額轉讓特約的效力和履行在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同意該合伙財產份額轉讓之前,案涉《轉讓協議書》雖然成立但未生效。而在其他合伙人明確不同意合伙財產份額轉讓的情況下,則該《轉讓協議書》確定不生效,不能在當事人之間產生履行力。故當事人請求履行該確定不生效《轉讓協議書》的,人民法院應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 個體工商戶應如何承擔責任
    日期:2021-01-03 點擊:1903次

    個體工商戶應如何承擔責任根據《民法典》第56條第1款的規定,個體工商戶既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 新民法典關于合伙期限如何確定
    日期:2021-01-01 點擊:1938次

    合伙合同可能對合伙期限并沒有作出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對于這種情況,合伙人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則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合伙。一般來說,合伙期限屆滿,合伙合同即告終止。

  • 新民法典關于合伙人的債權人是否可以代位行使合伙人對合伙的權利?
    日期:2021-01-01 點擊:1041次

    新民法典關于合伙人的債權人是否可以代位行使合伙人對合伙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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