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侵犯商業秘密罪?
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案例:
被告人李某大學畢業后,受雇于某市某百貨商業廣場有限公司,任資訊部副課長。1997年8月,李在明知公司對資訊部有“不準泄露公司內部任何商業機密信息,不準私自使用FTP上傳或下載信息”規定的情況下,擅自使用FTP程式,將公司的供貨商名稱地址、商品購銷價格、公司經營業績及會員客戶通訊錄等資料,從公司電腦中心服務器上下載到自己使用的終端機,秘密復制軟盤,到其它商業機構兜售。W有限公司與李某洽商并查看部分資料打印樣本后,于1997年8月13日以2萬元現金交易成功。李的“兜售”行為持續到同年10月13日,后案發。
據某資產評估事務所估評證明:某百貨商業廣場有限公司自1997年9月初業績開始下跌,月銷售收入較8月份下跌15.63%,669萬元。
本案李某的行為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 :
本案李某所盜賣的某公司所聯絡的供貨廠商、供應品種、供貨價格、供應數量及商場的銷售價格、營業利潤、經營業績和商場所聯系的相對固定的常年顧客等資料,在公司內部有保密規定且已采取了保密措施(如設置FTP程式),不為外人所知悉。因此,李某所盜賣的某商業信息,屬于商業秘密。
2、李某身為電腦資訊部的副課長,明知公司規定不得私自拷貝、復印商業秘密,為了獲取非法利益,仍然秘密竊取了“好又多”商業秘密,并出售給好又多公司的同行業競爭者W有限公司。李的行為符合刑法關于侵犯商業秘密罪的構成要件。
3、李某的行為已造成權利人重大損失。
(一)侵犯商業秘密罪要點解析
1、何謂商業秘密?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所謂技術信息指的是技術配方、技術決竅、技術流程等。所謂經營信息應包括與經營有關的重大決策,與自己有往來的客戶情況、經營方式、經營目標、經營策略等。
2、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1)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
(3)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4)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業秘密的。
(二)侵犯商業秘密罪的立案標準:
侵犯商業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給商業秘密權利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2、致使權利人破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注意本標準僅為刑事追訴標準。)
(三)刑事處罰: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商業秘密風險防范:
(1)公司內部健全商業秘密管理制度,公司與涉密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2)商業洽談,涉及商業秘密的要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3)在實際情況可行的時候,要使用非描述性的和非明顯昭示的項目名稱和代碼。
(4)電子郵件和語音信箱密碼要進行防護,發出信息時要多加小心。 (5) 要妥善處置所有商業秘密文件,使得他人不能從垃圾中重新得到這些信息,特別是管理人不在辦公室的時候。 (6) 對裝有商業秘密文件的所有信封和包裝要給以足夠的重視。
(7) 離開會議室帶走所有文件;擦掉黑板上的所有粉筆字跡。
(8) 客戶和其他人在企業的任何指定區域,除會議室外,都要有人陪同。
(9) 在家人、朋友、室友或其他來訪者面前不要隨口說出商業秘密。
(10) 對員工要經常進行保密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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