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律師網站          
 
 

查閱知識

刑事辯護律師解析量刑標準

日期:2021-01-12 來源:律政網 作者:律政人 閱讀:293次 [字體: ] 背景色:        

量刑情節
調節基準刑比例
備注
14歲—16歲之間犯罪
減少30%--60%
 
16歲—18歲之間犯罪
減少10%--50%
 
未遂犯
減少50%
 
從犯
減少20%-50%或者以上
犯罪較輕減少50%以上或者免除處罰
自首
減少40%以下
犯罪較輕的減少40%以上或免除處罰
一般立功
減少20%
 
重大立功
減少20%--50%
犯罪較輕的減少50%以上或者免除處罰
坦白
如實供述的減少20%以下;如實供述司法機關未掌握的同種罪行的減少10%-30%;如實供述避免嚴重后果發生的減少30%-50%。
 
當庭認罪
減少10%以下
認定坦白、自首的除外
積極賠償但未取得被害人諒解
減少30%以下
 
積極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
減少40%以下
 
沒有賠償但取得被害人諒解
減少20%以下
 
刑事和解
減少50%以下,犯罪較輕的減少50%以上或免除處罰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77條達成的和解
累犯
增加10%--40%(一般不少于3個月)
 
有前科劣跡
增加10%以下
過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除外
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老人殘疾人妊婦等
增加20%以下
 
重大災害疫情期犯罪
增加20%以下
 

 

15種常見犯罪量刑

罪名和情節 量刑起點 基準刑

1、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一般情節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據責任后果程度等確定

逃逸或其他惡劣情節 3年—5年 同上

逃逸致1人死亡 7年—10年 同上

2、故意傷害罪

致1人輕傷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致1人重傷 3年—5年

手段特別殘忍致1人重傷6級殘疾 10年—13年

傷害致死1人 無

3、強奸罪

強奸婦女1人 3—6年

奸淫幼女1人 4-7年

強奸情節惡劣 10—13年

強奸三人的 10—13年

公共場所當眾強奸的 10—13年

二人以上輪奸的 10—13年

致被害人重傷等后果 10—13年

4、非法拘禁罪

情節一般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致1人重傷 3—5年

致1人死亡 10—13年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 加10%-20%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扣押拘禁的 加10%-20%

5、搶劫罪

搶劫一次 3—6年

入戶搶劫 10—13年

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 10—13年

搶劫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 10—13年

搶劫三次或數額巨大 10—13年

搶劫致一人重傷的 10—13年

冒充軍警人員搶劫 10—13年

持槍搶劫 10—13年

搶劫軍用、搶險、救災、救濟物資 10—13年

6、盜竊罪

數額較大或二年內三次盜竊、入室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數額巨大或其他情節嚴重 3—4年

數額特別巨大或其他情節特別嚴重 10—12年

7、詐騙罪

數額較大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數額巨大或情節嚴重 3—4年

數額特別巨大或情節特別嚴重 10—12年,無期除外

8、搶奪罪

數額較大或2年內3次搶奪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數額巨大或情節嚴重 3--5年

數額特別巨大或情節特別嚴重 10—12年,無期除外

9、職務侵占罪

數額較大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數額巨大 5—6年

10、敲詐勒索罪

數額較大或者2年內3次行為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數額巨大或情節嚴重 3—5年

數額特別巨大或情節特別嚴重 10-12年

11、妨害公務罪

一般情節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暴力襲警 加10%-30%

12、聚眾斗毆

一般情節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聚眾斗毆三次 3—5年

參與人數多、規模大、影響惡劣 3—5年

公共場所、交通要道、造成秩序嚴重混亂 3—5年

持械聚眾斗毆的 3—5年

13、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1次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3次(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5-7年

14、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般情節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情節嚴重 3—4年

15、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鴉片1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50克 15年

鴉片200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10克 7—8年

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且情節嚴重 3—4年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 加10%-30%

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 同上

再犯 同上

受雇運輸毒品 減30%以下

毒品含量明顯偏低 減30%以下

存在數量引誘情形 減30%以下

一、法定量刑情節

1、應當免除處罰的情節: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第24條第2款前段)。

2、可以免除處罰的情節:

(1)犯罪較輕且自首的(第67條第1款后段);

(2)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第351條第3款)。

3、應當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1)防衛過當(第20條第2款);

(2)避險過當(第21條第2款);

(3)脅從犯(第28條);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第68條第2款)。

4、應當減輕處罰的情節:造成損害的中止犯(第24條第2款后段)。

5、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在國外犯罪,已在外國受過刑罰處罰的(第10條)。

6、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1)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第68條第1款后段);

(2)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向公司、企業工作人員行賄行為的(第164條第3款);

(3)個人貪污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第383條第1款第3項);

(4)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行為的,中國刑事辯護網提供(第390條第2款);

(5)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介紹賄賂行為的(第392條第2款)。

7、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從犯(第27條第2款)。

8、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1)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第19條);

(2)預備犯(第22條第2款)。

9、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犯罪(第17條第3款)。

10、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

(1)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第18條第3款);

(2)未遂犯(第23條第2款);

(3)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時的教唆犯(第29條第2款);

(4)自首的,中國刑事辯護網提供(第67條中段);

(5)有立功表現的(第68條第1款前段)。

11、應當從重處罰的情節:

(1)教唆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第29條第1款);

(2)累犯(第65條第1款);

(3)刑法分則部分從重情節參見《刑法》分則。

二、酌定量刑情節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時空及環境條件。

3、犯罪的對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結果。

5、犯罪的動機。

6、犯罪后的態度。

7、犯罪人的一貫表現。

8、前科。

法規依據:

1、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

3、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

 



掃描左邊二維碼手機訪問

分享到微信

1. 打開微信,點擊“發現”,調出“掃一掃”功能

2. 手機攝像頭對準左邊的二維碼,打開文章

3. 點擊右上角分享文章




特別聲明:本網站上刊載的任何信息,僅供您瀏覽和參考之用,請您對相關信息自行辨別及判斷,本網站不承擔任何責任;本網站部分內容轉自互聯網,如您知悉或認為本站刊載的內容存在任何版權問題,請及時聯系本站網絡服務提供者或進行網上留言,本站將在第一時間核實并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聯系電話:15313195777。


 
18禁止进入1000部高潮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