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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律師解析刑法罪名

日期:2021-01-12 來源:律政網 作者:律政人 閱讀:120次 [字體: ] 背景色:        

目錄
起止條文
罪數
第一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102至113
12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14至139
52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108)
第一節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140至150
9
第二節
走私罪
151至157
10
第三節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158至169
17
第四節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170至191
30
第五節
金融詐騙罪
192至199
8
第六節
危害稅收征管罪
200至211
14
第七節
侵犯知識產權罪
212至219
7
第八節
擾亂市場秩序罪
220至230
13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231至261
42
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
262至275
13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136)
第一節
擾亂公共秩序罪
276至303
51
第二節
妨害司法罪
304至316
20
第三節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317至322
8
第四節
妨害文物管理罪
323至328
10
第五節
危害公共衛生罪
329至336
11
第六節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337至345
15
第七節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346至356
11
第八節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357至361
6
第九節
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362至366
5
第七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367至380
23
第八章 貪污賄賂罪
381至395
14
第九章 瀆職罪
396至418
37
第十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
419至450
31

刑法最新罪名一覽(469個),根據刑法修正案十對罪名進行修訂。 

第一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12)

1

背叛國家罪 刑法第102條

2

分裂國家罪 刑法第103條第1款

3

煽動分裂國家罪 刑法第103條第2款

4

武裝叛亂、暴亂罪 刑法第104條

5

顛覆國家政權罪 刑法第105條第1款

6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刑法第105條第2款

7

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 刑法第107條

8

投敵叛變罪 刑法第108條

9

叛逃罪 刑法第109條

10

間諜罪 刑法第110條

11

為境外竊取、剌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 刑法第111條

12

資敵罪 刑法第112條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52)

13

放火罪 刑法第114條、第115條第1款

14

決水罪

同上

15

爆炸罪

同上

16

投放危險物質罪

同上

17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同上

18

失火罪 刑法第115條第2款

19

過失決水罪

同上

20

過失爆炸罪

同上

21

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

同上

22

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同上

23

破壞交通工具罪 刑法第116條、第119條第1款

24

破壞交通設施罪 刑法第117條、第119條第1款

25

破壞電力設備罪 刑法第118條、第119條第1款

26

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同上

27

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

第119條第2款

28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

同上

29

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

同上

30

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同上

31

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 刑法第120條

32

幫助恐怖活動罪 刑法第120條之一

33

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罪 刑法第120條之二

34

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 刑法第120條之三

35

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 刑法第120條之四

36

強制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志罪 刑法第120條之五

37

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 刑法第120條之六

38

劫持航空器罪 刑法第121條

39

劫持船只、汽車罪 刑法第122條

40

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刑法第123條

41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 刑法第124條第1款

42

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 刑法第124條第2款

43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 刑法第125條第1款

44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 刑法第125條第2款

45

違規制造、銷售槍支罪 刑法第126條

46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 刑法第127條

47

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 刑法第127條第2款

48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刑法第128條第1款

49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 刑法第128條第2款、第3款

50

丟失槍支不報罪 刑法第129條

51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130條

52

重大飛行事故罪 刑法第131條

53

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2條

54

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條

55

危險駕駛罪 刑法第133條之一

56

重大責任事故罪 刑法第134條

57

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 刑法第134條

58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5條

59

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5條之一

60

危險物品肇事罪 刑法第136條

61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7條

62

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8條

63

消防責任事故罪 刑法第139條

64

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刑法第139條之一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108)

第一節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9)

65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刑法第140條

66

生產、銷售假藥罪 刑法第141條

67

生產、銷售劣藥罪 刑法第142條

68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刑法第143條

69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刑法第144條

70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 刑法第145條

71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 刑法第146條

72

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 刑法第147條

73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 刑法第148條

第二節 走私罪(10)

74

走私武器、彈藥罪 刑法第151條第1款

75

走私核材料罪

同上

76

走私假幣罪

同上

77

走私文物罪 刑法第151條第2款

78

走私貴重金屬罪

同上

79

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

同上

80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 刑法第151條第3款

81

走私淫穢物品罪 刑法第152條

82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刑法第153條

83

走私廢物罪 刑法第152條第3款

第三節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17)

84

虛報注冊資本罪 刑法第158條

85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刑法第159條

86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刑法第160條

87

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刑法第161條

88

妨害清算罪 刑法第162條

89

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刑法第162條之一

90

虛假破產罪 刑法第162條之二

91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刑法第163條

92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刑法第164條

93

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 刑法第164條第2款

94

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刑法第165條

95

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刑法第166條

96

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刑法第167條

97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 刑法第168條

98

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

同上

99

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 刑法第169條

100

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刑法第169條之一

第四節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30)

101

偽造貨幣罪 刑法第170條

102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 刑法第171條第1款

103

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 刑法第171條第2款

104

持有、使用假幣罪 刑法第172條

105

變造貨幣罪 刑法第173條

106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刑法第174條第1款

107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 刑法第174條第2款

108

高利轉貸罪 刑法第175條

109

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 刑法第175條之一

110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刑法第176條

111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 刑法第177條

112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刑法第177條之一第1款

113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刑法第177條之一第2款

114

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 刑法第178條第1款

115

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刑法第178條第2款

116

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刑法第179條

117

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刑法第180條

118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 刑法第180條第4款

119

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 刑法第181條第1款

120

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 刑法第181條第2款

121

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 刑法第182條

122

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 刑法第185條之一第1款

123

違法運用資金罪 刑法第185條之一第2款

124

違法發放貸款罪 刑法第186條第1款

125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 刑法第187條

126

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 刑法第188條

127

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 刑法第189條

128

騙購外匯罪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第1條

129

逃匯罪 刑法第190條

130

洗錢罪 刑法第191條

第五節 金融詐騙罪(8)

131

集資詐騙罪 刑法第192條

132

貸款詐騙罪 刑法第193條

133

票據詐騙罪 刑法第194條第1款

134

金融憑證詐騙罪 刑法第194條第2款

135

信用證詐騙罪 刑法第195條

136

信用卡詐騙罪 刑法第196條

137

有價證券詐騙罪 刑法第197條

138

保險詐騙罪 刑法第198條

第六節 危害稅收征管罪(14)

139

逃稅罪 刑法第201條

140

抗稅罪 刑法第202條

141

逃避追繳欠稅罪 刑法第203條

142

騙取出口退稅罪 刑法第204條第1款

143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刑法第205條

144

虛開發票罪 刑法第205條之一

145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刑法第206條

146

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刑法第207條

147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刑法第208條第1款

148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刑法第209條第1款

149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 刑法第209條第2款

150

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刑法第209條第3款

151

非法出售發票罪 刑法第209條第4款

152

持有偽造的發票罪 刑法第210條之一

第七節 侵犯知識產權罪(7)

153

假冒注冊商標罪 刑法第213條

154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刑法第214條

155

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刑法第215條

156

假冒專利罪 刑法第216條

157

侵犯著作權罪 刑法第217條

158

銷售侵權復制品罪 刑法第218條

159

侵犯商業秘密罪 刑法第219條

第八節 擾亂市場秩序罪(13)

160

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刑法第221條

161

虛假廣告罪 刑法第222條

162

串通投標罪 刑法第223條

163

合同詐騙罪 刑法第224條

164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刑法第224條之一

165

非法經營罪 刑法第225條

166

強迫交易罪 刑法第226條

167

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 刑法第227條第1款

168

倒賣車票、船票罪 刑法第227條第2款

169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刑法第228條

170

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 刑法第229條第1款、第2款

171

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 刑法第229條第3款

172

逃避商檢罪 刑法第230條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42)

173

故意殺人罪 刑法第232條

174

過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233條

175

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234條

176

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 刑法第234條之一第1款

177

過失致人重傷罪 刑法第235條

178

強奸罪 刑法第236條

179

強制猥褻、侮辱罪 刑法第237條第1款

180

猥褻兒童罪 刑法第237條第3款

181

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238條

182

綁架罪 刑法第239條

183

拐賣婦女、兒童罪 刑法第240條

184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 刑法第241條第1款

185

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罪 刑法第242條第2款

186

誣告陷害罪 刑法第243條

187

強迫勞動罪 刑法第244條

188

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 刑法第244條之一

189

非法搜查罪 刑法第245條

190

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45條

191

侮辱罪 刑法第246條

192

誹謗罪 刑法第246條

193

刑訊逼供罪 刑法第247條

194

暴力取證罪 刑法第247條

195

虐待被監管人罪 刑法第248條

196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 刑法第249條

197

出版歧視、侮辱少數民族作品罪 刑法第250條

198

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刑法第251條

199

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 刑法第251條

200

侵犯通信自由罪 刑法第252條

201

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 刑法第253條第1款

202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刑法第253條之一

203

報復陷害罪 刑法第254條

204

打擊報復會計、統計人員罪 刑法第255條

205

破壞選舉罪 刑法第256條

206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刑法第257條

207

重婚罪 刑法第258條

208

破壞軍婚罪 刑法第259條第1款

209

虐待罪 刑法第260條

210

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 刑法第260條之一

211

遺棄罪 刑法第261條

212

拐騙兒童罪 刑法第262條

213

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 刑法第262條之一

214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 刑法第262條之二

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13)

215

搶劫罪 刑法第263條

216

盜竊罪 刑法第264條

217

詐騙罪 刑法第266條

218

搶奪罪 刑法第267條第1款

219

聚眾哄搶罪 刑法第268條

220

侵占罪 刑法第270條

221

職務侵占罪 刑法第271條第1款

222

挪用資金罪 刑法第272條第1款

223

挪用特定款物罪 刑法第273條

224

敲詐勒索罪 刑法第274條

225

故意毀壞財物罪 刑法第275條

226

破壞生產經營罪 刑法第276條

227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刑法第276條之一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137)

第一節 擾亂公共秩序罪(51)

228

妨害公務罪 刑法第277條

229

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 刑法第278條

230

招搖撞騙罪 刑法第279條

231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刑法第280條第1款

232

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刑法第280條第1款

233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刑法第280條第2款

234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 刑法第280條第3款

235

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盜用身份證件罪 刑法第280條之一

236

非法生產、買賣警用裝備罪 刑法第281條

237

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 刑法第282條第1款

238

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罪 刑法第282條第2款

239

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 刑法第283條

240

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 刑法第284條

241

組織考試作弊罪 刑法第284條之一第1款、第2款

242

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 刑法第284條之一第3款

243

代替考試罪 刑法第284條之一第4款

244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刑法第285條

245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刑法第285條第2款

246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刑法第285條第3款

247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刑法第286條

248

拒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罪 刑法第286條之一

249

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 刑法第287條之一

250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刑法第287條之二

251

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 刑法第288條

252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刑法第290條第1款

253

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 刑法第290條第2款

254

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罪 刑法第290條第3款

255

組織、資助非法聚集罪 刑法第290條第4款

256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刑法第291條

257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 刑法第291條之一

258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 刑法第291條之一

259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刑法第291條之一第2款

260

聚眾斗毆罪 刑法第292條第1款

261

尋釁滋事罪 刑法第293條

262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刑法第294條第1款

263

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 刑法第294條第2款

264

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刑法第294條第4款

265

傳授犯罪方法罪 刑法第295條

266

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罪 刑法第296條

267

非法攜帶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參加集會、游行、示威罪 刑法第297條

268

破壞集會、游行、示威罪 刑法第298條

269

侮辱國旗、國徽罪 刑法第299條第1款

270

侮辱國歌罪 刑法第299條第2款

271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 刑法第300條第1款

272

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重傷、死亡罪 刑法第300條第2款

273

聚眾淫亂罪 刑法第301條第1款

274

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 刑法第301條第2款

275

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罪 刑法第302條

276

賭博罪 刑法第303條

277

開設賭場罪 刑法第303條第2款

278

故意延誤投遞郵件罪 刑法第304條

第二節 妨害司法罪(20)

279

偽證罪 刑法第305條

280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刑法第306條

281

妨害作證罪 刑法第307條第1款

282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 刑法第307條第2款

283

虛假訴訟罪 刑法第307條之一

284

打擊報復證人罪 刑法第308條

285

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 刑法第308條之一第1款

286

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 刑法第308條之一第3款

287

擾亂法庭秩序罪 刑法第309條

288

窩藏、包庇罪 刑法第310條

289

拒絕提供間諜犯罪、恐怖主義犯罪、極端主義犯罪證據罪 刑法第311條

290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刑法第312條

291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刑法第313條

292

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 刑法第314條

293

破壞監管秩序罪 刑法第315條

294

脫逃罪 刑法第316條第1款

295

劫奪被押解人員罪 刑法第316條第2款

296

組織越獄罪 刑法第317條第1款

297

暴動越獄罪 刑法第317條第2款

298

聚眾持械劫獄罪 刑法第317條第2款

第三節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8)

299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刑法第318條

300

騙取出境證件罪 刑法第319條

301

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 刑法第320條

302

出售出入境證件罪 刑法第320條

303

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 刑法第321條

304

偷越國(邊)境罪 刑法第322條

305

破壞界碑、界樁罪 刑法第323條

306

破壞永久性測量標志罪 刑法第323條

第四節 妨害文物管理罪(10)

307

故意損毀文物罪 刑法第324條第1款

308

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 刑法第324條第2款

309

過失損毀文物罪 刑法第324條第3款

310

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 刑法第325條

311

倒賣文物罪 刑法第326條

312

非法出售、私贈文物藏品罪 刑法第327條

313

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 刑法第328條第1款

314

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刑法第328條第2款

315

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 刑法第329條第1款

316

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 刑法第329條第2款

第五節 危害公共衛生罪(11)

317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刑法第330條

318

傳染病菌種、毒種擴散罪 刑法第331條

319

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 刑法第332條

320

非法組織賣血罪 刑法第333條第1款

321

強迫賣血罪 刑法第333條第1款

322

非法采集、供應血液、制作、供應血液制品罪 刑法第334條第1款

323

采集、供應血液、制作、供應血液制品事故罪 刑法第334條第2款

324

醫療事故罪 刑法第335條

325

非法行醫罪 刑法第336條第1款

326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 刑法第336條第2款

327

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 刑法第337條第1款

第六節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15)

328

污染環境罪 刑法第338條

329

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 刑法第339條第1款

330

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 刑法第339條第2款

331

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刑法第340條

332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刑法第341條第1款

333

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 刑法第341條第1款

334

非法狩獵罪 刑法第341條第2款

335

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刑法第342條

336

非法采礦罪 刑法第343條第1款

337

破壞性采礦罪 刑法第343條第2款

338

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 刑法第344條

339

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制品罪

同上

340

盜伐林木罪 刑法第345條第1款

341

濫伐林木罪 刑法第345條第2款

342

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 刑法第345條第3款

第七節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11)

343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刑法第347條

344

非法持有毒品罪 刑法第348條

345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刑法第349條第1款、第2款

346

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 刑法第349條第1款

347

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刑法第350條

348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刑法第351條

349

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 刑法第352條

350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 刑法第353條第1款

351

強迫他人吸毒罪 刑法第353條第2款

352

容留他人吸毒罪 刑法第354條

353

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 刑法第355條

第八節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6)

354

組織賣淫罪 刑法第358條第1款

355

強迫賣淫罪 刑法第358條第1款

356

協助組織賣淫罪 刑法第358條第3款

357

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刑法第359條第1款

358

引誘幼女賣淫罪 刑法第359條第2款

359

傳播性病罪 刑法第360條第1款

第九節 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5)

360

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刑法第363條第1款

361

為他人提供書號出版淫穢書刊罪 刑法第363條第2款

362

傳播淫穢物品罪 刑法第364條第1款

363

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 刑法第364條第2款

364

組織淫穢表演罪 刑法第365條

第七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23)

365

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 刑法第368條第1款

366

阻礙軍事行動罪 刑法第368條第2款

367

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 刑法第369條

368

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 刑法第369條第2款

369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 刑法第370條第1款

370

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 刑法第370條第2款

371

聚眾沖擊軍事禁區罪 刑法第371條第1款

372

聚眾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 刑法第371條第2款

373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 刑法第372條

374

煽動軍人逃離部隊罪 刑法第373條

375

雇用逃離部隊軍人罪 刑法第373條

376

接送不合格兵員罪 刑法第374條

377

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 刑法第375條第1款

378

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 刑法第375條第1款

379

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罪 刑法第375條第2款

380

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 刑法第375條第3款

381

戰時拒絕、逃避征召、軍事訓練罪 刑法第376條第1款

382

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 刑法第376條第2款

383

戰時故意提供虛假敵情罪 刑法第377條

384

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 刑法第378條

385

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罪 刑法第379條

386

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 刑法第380條

387

戰時拒絕軍事征收、征用罪 刑法第381條

第八章 貪污賄賂罪(14)

388

貪污罪 刑法第382條

389

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384條

390

受賄罪 刑法第385條

391

單位受賄罪 刑法第387條

392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刑法第388條之一

393

行賄罪 刑法第389條

394

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 刑法第390條之一

395

對單位行賄罪 刑法第391條

396

介紹賄賂罪 刑法第392條

397

單位行賄罪 刑法第393條

398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刑法第395條第1款

399

隱瞞境外存款罪 刑法第395條第2款

400

私分國有資產罪 刑法第396條第1款

401

私分罰沒財物罪 刑法第396條第2款

第九章 瀆職罪(37)

402

濫用職權罪 刑法第397條

403

玩忽職守罪 刑法第397條

404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 刑法第398條

405

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 刑法第398條

406

徇私枉法罪 刑法第399條第1款

407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刑法第399條第2款

408

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 刑法第399條第3款

409

執行判決、裁定濫用職權罪

同上

410

枉法仲裁罪 刑法第399條之一

411

私放在押人員罪 刑法第400條第1款

412

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 刑法第400條第2款

413

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 刑法第401條

414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刑法第402條

415

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罪 刑法第403條

416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 刑法第404條

417

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 刑法第405條第1款

418

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罪 刑法第405條第2款

419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刑法第406條

420

違法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罪 刑法第407條

421

環境監管失職罪 刑法第408條

422

食品監管瀆職罪 刑法第408條之一

423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 刑法第409條

424

非法批準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刑法第410條

425

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 刑法第410條

426

放縱走私罪 刑法第411條

427

商檢徇私舞弊罪 刑法第412條第1款

428

商檢失職罪 刑法第412條第2款

429

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 刑法第413條第1款

430

動植物檢疫失職罪 刑法第413條第2款

431

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 刑法第414條

432

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 刑法第415條

433

放行偷越國(邊)境人員罪 刑法第415條

434

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刑法第416條第1款

435

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刑法第416條第2款

436

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 刑法第417條

437

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 刑法第418條

438

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 刑法第419條

第十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31)

439

戰時違抗命令罪 刑法第421條

440

隱瞞、謊報軍情罪 刑法第422條

441

拒傳、假傳軍令罪 刑法第422條

442

投降罪 刑法第423條

443

戰時臨陣脫逃罪 刑法第424條

444

擅離、玩忽軍事職守罪 刑法第425條

445

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 刑法第426條

446

指使部屬違反職責罪 刑法第427條

447

違令作戰消極罪 刑法第428條

448

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 刑法第429條

449

軍人叛逃罪 刑法第430條

450

非法獲取軍事秘密罪 刑法第431條第1款

451

為境外竊取、剌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秘密罪 刑法第431條第2款

452

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 刑法第432條

453

過失泄露軍事秘密罪 刑法第432條

454

戰時造謠惑眾罪 刑法第433條

455

戰時自傷罪 刑法第434條

456

逃離部隊罪 刑法第435條

457

武器裝備肇事罪 刑法第436條

458

擅自改變武器裝備編配用途罪 刑法第437條

459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 刑法第438條

460

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 刑法第439條

461

遺棄武器裝備罪 刑法第440條

462

遺失武器裝備罪 刑法第441條

463

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罪 刑法第442條

464

虐待部屬罪 刑法第443條

465

遺棄傷病軍人罪 刑法第444條

466

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 刑法第445條

467

戰時殘害居民、掠奪居民財物罪 刑法第446條

468

私放俘虜罪 刑法第447條

469

虐待俘虜罪 刑法第448條

一、1997年修訂后的《刑法》施行后,1997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過《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確定了413個罪名。1997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適用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見》,共確定了414個罪名。

二、97年刑法于生效施行后,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同犯罪作斗爭的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后通過了《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和《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二》、《刑法修正案三》,對罪名有所增減。為了避免檢察院和法院對罪名的規定不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對罪名進行了調整:修改了16個罪名(其中1個罪名修改為2個罪名,即修改增加了1個罪名),新增了5個罪名,取消了2個罪名!堆a充規定》實施后,我國刑法規定的罪名終于有了準確的數字,為418個。

三、2003年8月21日,根據《刑法修正案四》,“兩高”《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二)》修改了3個罪名,新增了4個罪名,規定實施后我國刑法罪名為422個。

四、2007年11月6日,根據《刑法修正案五》、《刑法修正案六》,“兩高”《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修改了8個罪名,新增了14個罪名,取消了1個罪名,規定實施后我國刑法罪名為435個。

五、2009年10月16日,根據《刑法修正案七》,“兩高”《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四)》修改了4個罪名,新增了9個罪名,規定實施后我國刑法罪名為444個。

六、2011年5月1日,根據《刑法修正案八》,兩高”《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五)》修改了3個罪名,新增了7個罪名,規定實施后我國刑法罪名為451個。

七、2015年10月30日,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兩高《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六)》修改了13個罪名(其中有兩處由2個罪名合并成1個罪名,即修改減少了2個罪名),新增了20個罪名,取消了1個罪名,規定實施后我國刑法罪名為468個罪。

八、2017年11月4日,《刑法修正案十》通過,在《刑法》二百九十九條的條文中增加一款規定,兩高對此暫未有新的關于罪名補充規定出臺,目前普遍將該款規定的罪名稱為“侮辱國歌罪”,故本文暫且按照普遍的說法,增加1個罪名,待兩高具體規定出臺后再做修改。

截止目前,我國刑法罪名共469個。本文將逐一把這469條罪名做出解析。把每一個罪名的構成要件、立案標準、量刑標準做一個匯總。

在我國,《刑法》規定了罪名及罪名相應的量刑區間,但沒有對量刑做具體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對一部分罪名的立案及量刑標準做了司法解釋。但更多的罪名(主要是經濟有關的罪名),由于各地區發展水平不一,沒有統一劃分標準。因此這些罪名的立案標準,具體的量刑幅度由各個省一級的司法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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